国资创投探索容错机制为“耐心资本”松绑
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提出,要发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壮大耐心资本。作为国内创业投资最主流的出资主体,国有资金在发展耐心资本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 然而,近年来国资创投出资难以到位、对子基金考核严苛、将基金到期压力传导至子基金管理机构,容易导致创新企业因对赌协议到期而触发回购风波。这些都不断“拷问”着国资创投的“耐心”。 如今,这样的困局有望被打破。日前,广东率先提出“不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来考核国有天使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言下之意是,只要符合一定条件,投资基金可“尽职免责”,这对国资创投及其基金管理人、市场化投资机构无疑是极大的“松绑”。 不得不说,如今我国对国有资本的管理越来越完善规范,但是,围绕国资参与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而专门制定的有效管理和考核标准,却一度较为缺乏。尽管从2016年“创投国十条”发布开始,就陆续有政策文件提出要推动国资创投建立容错机制,部分地区也开始了这方面的探索,但至今都未成气候。 近两年,国资创投与市场化投资机构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今年6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处理好政府性基金与市场的关系”,紧接着出台的“创投17条”也提出“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进一步明确国资创投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容错机制。今年来,各地政府在完善容错免责机制上也在明显加速。 众所周知,创新创业过程中遭遇失败,是世界各国都难以避免的问题。所谓风险投资,就是要敢于承担风险,才有可能获得投资收益。作为推动创业创新的金融力量,创业投资倘若惧怕风险、不敢接受失败,缺乏资金支持的创业者就不敢放手拼搏,不利于构建开放、包容的创新生态。因此,国资创投建立容错机制,有望从源头上疏通制约创新的“梗阻”,给全社会释放更大创新活力。 当然,国资创投参与到创业投资市场的时间不过十来年,而容错、免责机制的设立需要自上而下体系化的配合,只有平衡监管部门、投资机构等多方诉求,才能真正落地操作。所以,当前各地国资创投探索容错机制的大幕才刚刚开启,未来如何落地仍有待观察。期待创业投资愈发“轻装上阵”,真正发挥专业优势,点燃更多科技创新的星星之火。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肖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