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建居住社区确保固定车位100%可建设充电设施
通知提出,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各地级以上市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要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和充电桩乡镇全覆盖,深入推进换电站,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快充站充电桩密度,进一步提升充电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水平 新建住宅小区应确保固定停车位10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管道,桥梁等供电设施应建设至停车位,满足直接安装电表和接电的需要相关部门要依法对新建住宅项目的规划审批,竣工验收进行监管 此外,加快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加快推进各省高速公路快充网络阶段性覆盖计划明确高速公路快充站建设标准和规范,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加强高速公路快充站项目立项和验收管理,保障建设用地和配套供电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 此前,浙江等地已出台相关政策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浙江省商务厅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提出,积极支持充电设施建设确保新建住房新能源停车位全部建设到位,结合未来小区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改造,加强高速服务区和国省道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高速公路快充网络有效覆盖鼓励各地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智能化改造和运营服务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与服务质量和充电效率挂钩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奖补政策,引导经营者合理制定服务价格 本站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划,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可满足2000万辆以上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郑重声明: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仅供读者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编辑:叶知秋) |